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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茗渊律师 杨茗渊律师,四川盐亭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现任四川绵阳市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文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于二00九年一次性通过国家统...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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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茗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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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听过医闹,但你知道空闹吗?

导读 : 生活中,我们可能都听说过医闹,知道医闹是怎么回事。但除了医闹,您是否听说过空闹呢?近年来,飞机上闹事的案例发生不少,无论是出境还是国内,中国乘客空闹事件贫贱报端。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认识一下什么是空闹?空闹的处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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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发生了一起中国乘客因误机大闹外航事件,导致该航班全程延误20分钟。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这样的空闹事件了,近几年来飞机上闹事的案例发生了不少,无论是出境还是国内,中国乘客的彪悍形象跃然纸上。

1、昆明机场强开舱门事件

2015年1月10日4时50分左右,该航班上的网友@风云者天行健连发多条微博,称“昆明长水机场东航公司机长大骂乘客,强行开机,乘客报警无效,打开逃生门,阻止飞机起飞,机场管理人员一个多小时无人到场”。并上传了机舱内的在线图片。

2、中国乘客向泰国亚航空姐泼开水

2014年12月12日,亚洲航空曼谷飞南京FD9001航班上发生旅客大闹航班并扬言要炸掉飞机,两名闹事游客20多岁,是情侣关系,一开始由于两人座位不在一起,他们喊空姐协调。后来,空姐将两人协调到一起,但闹得很不愉快。然后空姐开始提供晚餐,女乘客拿出自己的泡面,找空姐要开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女乘客将泡好的方便面直接泼向空姐”。再然后,男乘客扬言要炸飞机,遭多方劝阻,女乘客扬言要“跳飞机”。飞机随后返航,警察将两人带走,根据护照显示,该男乘客名为冯文金,来自安徽。

3、大声说话引不满,客拿餐刀互殴

2014年4月16日凌晨泰航TG674曼谷-北京航班,发生中国乘客打架事件最新进展情况。因是夜航,多名男乘客在飞机上大声交谈,引起前排乘客不满提出要求小声点想睡觉,不想其中一名大声说话的男乘客突然拿起餐刀冲向两名抗议的乘客,其中一人头部被砍两条大口子,当时血流如注。另一人胸部被划伤眼镜被打碎。

4、内地夫妇因航班延误大闹香港机场被拘

2014年7月5日的香港机场。一对来自内地夫妇的男事主砸国泰航空的柜台更泼汽水,被香港警方拘捕时,妻子更涉嫌推倒一名警员,最后夫妇两人都被警方带走调查。香港警方表示,涉案夫妇中,夫妇两人来自江苏,在香港旅行。丈夫姓徐,称任职图书管理员,35岁,妻子姓万,34岁。两人原计划是乘搭7月5日下午5点35分,香港国泰的CX364航班,从香港返回上海浦东机场的。

5、中国女子曼谷机场插队,泰国籍女子制止遭追打

泰国星暹传媒2014年12月26日报道,泰国社交网络上当日爆出两女子廊曼机场打架视频,视频发布者表示,一名是中国人,另外一名是泰国人,因插队起纠纷。廊曼机场安全管理处接线员称,事发办理登记手续的7号柜台,一中国籍女子不守秩序遭泰国女子斥责,继而武斗,很快就被旁人劝阻。

6、万人滞留闹事,昆明机场上演真实版“囧途”

由于大雾和流量控制,昆明长水机场航班大面积延误。现场多个值机柜台被砸,部分登记柜台工作人员撤退,甚至有乘客自己查看航班情况。网友调侃说,昆明新机场正在上演一出“昆囧”。飞机延误常有,顾客怒砸航空公司柜台还是第一次。

7、航班延误21小时,35名乘客拒下飞机

已经延误长达21小时的厦门航空公司一航班终于抵达厦门高崎国际机场。由于厦航只答应给每位乘客赔偿200元精神损失费,为此,飞机上的35名乘客拒绝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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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些形形色色的空闹事件,法律是如何规定和处罚的呢?先来看看国外的一些国家对于空闹行为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美国:最高监禁20年

美国对航班安全的控制最为严格。美国国会将不服从机组人员的行为定为联邦犯罪。对机组人员进行言语或肢体上的威胁、恐吓或殴打均是重罪,最高可判处20年有期徒刑及1万美元罚款。此外,航空公司实行零容忍政策,甚至给机组人员配备了软手铐。

英国:罚金无上限

英国航空法规对于闹事行为绝不容忍。根据不同程度,机组成员会进行规劝警告、重新调整闹事旅客座位,采取约束性行为,机组人员还将会联系地面的警方,在抵达目的地后将旅客交由警方处理。闹事者可被处2年徒刑或无上限的罚金。此外,如果飞机因为事故改道,闹事者可能需要负责赔偿。

加拿大:最高罚款10万美元

加拿大航空法认定干扰机组人员工作是一种违法行为,经公诉程序定罪可能面临上限10万美元罚款或者5年以下的监禁,经简易程序定罪将面临最多25000美元的罚款或不超过18个月的监禁。

俄罗斯:闹事乘客被列入黑名单

为防止醉酒闹事,俄罗斯很多航空公司采取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措施。很多公司还设立闹事乘客“黑名单”,以后永远不予接待。如:俄罗斯航空公司每架航班的护航人员中都有两名明显身强力壮的人,同时还制定了飞机上乘客的饮酒限额——头等舱和商务舱乘客每位最高限喝半斤俄产烈酒和两小杯进口酒,而经济舱乘客的配额只有2两。

韩国:5年以下有期徒刑

韩国《航空保安法》对乘客不当行为有明确的惩处措施。对在机内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威胁航空器安全和阻碍正常飞行的乘客,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日本:胶带“伺候”闹事者

日本航空业曾经特别设置对策委员会,专门处理机上乘客对乘务人员的暴力或侵犯行为。该委员会规定,航班有权拒绝搭载醉酒及撒酒疯的乘客;如果遇到乘客殴打或骚扰乘务人员,可用胶带将其暂时制服。

看了这么多国家的空闹制度,我们把关注的目光放回中国。其实,中国很早也已经重视这类型空闹事件,并出台了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用航空法》第二百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专门研究航空法的黄力华副教授认为,国内处罚力度虽不及国外,但民航局和各地机场有非常细化的规定,立场和态度上是一致的:依法严惩这些行为,更好地守护飞行安全。

【罪名解读: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航空器,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主要用于重要物资和旅客的运输。它在使用中能否正常进行,直接关系到所载乘客和物资能否安全达到目的地的问题。航空器在运行中一旦失去控制,就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航空器的这种与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特性,为一些犯罪分子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往往出于种种卑劣的动机和目的,用暴力严重危害空中运输安全。

本罪侵犯的对象必须是使用中的航空器。《东京公约》、《海牙公约》中规定的都是在飞行中的航空器。所谓在飞行中是指:航空器在装载结束,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到打开任一机门以便卸载时为止的任何时间;而如果飞机是强迫降落的,则在主管当局接管该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以前。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安全。犯罪分子利用航空飞行的危险性和易受侵犯性,为达到犯罪目的,不惜以机组人员、乘客、重大公私财物的安全为代价。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犯罪对象是航空器上的人员,行为人必须是对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才构成犯罪。构成本罪,不以造成严重成果为要件,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及飞行安全就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行为人实施的暴力行为还必须是达到足以危及飞行安全的程度,如果只是一般推撞打架、口角争斗而不足以危及飞行安全的,不构成本罪。只要行为人的行为使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即构成犯罪(危险犯),并不要求有实际的严重后果发生,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时,则应适用结果加重的刑罚处罚。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既可以由中国人构成,也可以由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构成。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会危及飞行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航空器运行期间,对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对机上人员的生命、财产和航空器飞行安全会造成极大的危险,稍有不慎,就会发生机毁人亡的惨剧,这是任何一个稍有航空常识的人都能认识到的。

因此,构成本罪,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暴力行为可能危及飞行安全,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行了,而至于其暴力行为事实上是否造成机毁人亡的严重后果则不要求有认识。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对危及飞行安全的结果在主观上大多是出于间接故意。

如乘客甲、乙在航空器飞行中,为小事而互相谩骂,直到发展到在机舱内大打出手,引起机舱内乘客恐慌。甲、乙出于相互侵害的目的,实施暴力行为,直接追求的是对方伤亡结果的发生,而对危及飞行安全则是持放任态度。至于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泄愤报复,有的是为了勒索钱财等。无论行为人出于何种犯罪动机,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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